咨询热线:13120267676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在当代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的破裂。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也很多,流产也是其中的一种。流产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对于子女的生育纠纷问题,且流产对于女性的身心健康都有很大危害。那么妻子流产期间离婚能否索要赔偿呢?您可以阅读下文章了解相关知识。
一、妻子流产期间离婚能否索要赔偿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赔偿的情形,其中并不包括流产。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需有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2、另一方作出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3、另一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其由此所产生的离婚,必须与一方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另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同时一方必须无过错。
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综上所述,对于“妻子流产期间离婚能否索要赔偿呢”的答案原则上是否定的。《婚姻法》明确了中止妊娠后特定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以及离婚赔偿并不包含流产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致电联系张律师进行咨询,张丽珍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