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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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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后,可以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在实践中男女离婚后,有些男方会骚扰女方,那么离婚后男方一直骚扰恐吓女方如何处理,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离婚?下面由本律师为各位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离婚后男方一直骚扰恐吓女方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男方为断骚扰女方恐吓女方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离婚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就是本律师对“离婚后男方一直骚扰恐吓女方如何处理,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离婚”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男方为断骚扰女方恐吓女方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电话联系我进行法律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曹成律师 131-2026-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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