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

家庭暴力问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问题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暴力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行为具有经常性、以及造成家庭成员身体、精神侵害等。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作出判决结果。

一、家庭暴力问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问题的认定标准如下:

1.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

2.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行为具有经常性。

二、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多久会作出判决结果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作出判决结果。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家庭暴力认定

三、涉及家庭暴力案件难以认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证据意识淡薄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常碰到当事人提及存在家庭暴力的问题。但经法院查证后,有足够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家庭暴力的却很少。主要原因是当事人证据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没做伤情鉴定,再想追究对方民事责任时,由于时过境迁,很难举证,法院因此也无法认定对方是否实施家庭暴力。

2.举证能力薄弱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仅提供报警记录,没有公安机关的事实认定和处罚决定,也没有公安机关的笔录予以反映的,或者仅有伤情照片、病历的,不足以认定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以及因果关系的,一般不足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

3.仅提及存在家庭暴力,未主张赔偿

审判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提及对方家暴,但一般都只是作为离婚的理由,只有少部分人提起损害赔偿。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