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婚姻房产

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应怎样分割,相关知识问答

有很多再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会面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的问题,房产在现代人生活中占据重要部分。那么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应怎样分割,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应怎样分割

无论是首婚还是二婚,财产分割适用的法律法规都是一样的,即婚前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财产,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af60c7cad394036f71a85da127da1a71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再婚夫妻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要根据是否有财产协议来分析:

第一,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按照协议各自处理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但是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

第三,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

有两种情况:

  1. 1、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2. 2、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二)二婚夫妻如何分割财产给子女?

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1. 1、双方当事人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3. 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7条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5. 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8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6. 双方如果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体约定的范围及比例,来划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7. 2、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亦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婚内所取得财产适用婚姻法17、18条来进行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8. 3、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9. 4、再婚夫妻,只要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

  10. 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上文就是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再婚夫妻离婚房产应怎样分割,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内容。综上,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再婚,财产分割适用的法律法规都是一样的,也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财产,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法院分割财产的原则主要围绕照顾女方和孩子,以及无过错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