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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可以对个人财产作出约定吗?

当今离婚案件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纠纷,尤其是财产上的分割,婚前的财产婚后被一方使用,这是很多家庭都有的现象,所以婚前的财产要相互约定好,那么,个人婚前财产被一方使用可以要求赔偿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婚前可以对个人财产作出约定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约定。但是应当注意:

  1、约定的主体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且双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必须自愿,意思表示真实。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约定应以书面形式。

  同时,夫妻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二、婚前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可以对个人财产作出约定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这样的做法可能不够人情味,但是可以控制日后纠纷的发生,有利于解决婚姻中复杂的财产关系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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