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120267676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现代人大多有理财意识,手里有钱就会想到炒股、买理财产品等进行财产规划。股票也是财产的类型,在婚姻家庭中,它的财产属性也容易产生争议。婚前买的股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婚前买的股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股票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彩礼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婚前给的彩礼宜认定为赠与,因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应当视为婚前财产。
出现下列情形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且因2、3项原因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买的股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股票就应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参与分割。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联系方式: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纠纷网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