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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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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大家所知,夫妻财产分割也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清偿了共同债务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本律师为您介绍关于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2月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时怎样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了?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离婚前夫妻债务造假主要看是什么类型,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上便是本律师为您带来关于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债务造假怎么办,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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