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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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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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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成功案例

房子占有份额只有1%,安嘉律师助力当事人拿到50%的占有份额!

案件亮点

双方婚后买房时我方当事人房屋登记1%,对方占比99%,同时在房管部门签署了声明书确认份额归属比例。在如此不利于我方当事人的情形下,律师帮当事人赢得判决: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

02基本案情

2008年,男方与女方登记结婚。2011年,两人贷款购买房屋一套,不动产登记为按份共有,共有情况为女方占有份额99%,男方占有份额1%。同时,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声明书,声明1%归男方所有,99%归女方所有。

2018年,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她所有。同时要求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自己所有,按照1%的折价款支付给男方。在找到安嘉律师之前,男方自己已经尝试过很多种方式,想要撤销这份他只占1%份额的房屋产权登记,结果都是无用功。

他也向其他律所的律师咨询过,表示声明份额的《声明书》是房管

部门的要求,但是律师们表示,因为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份1%:99%的声明书约定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还是会按照99%归女方,1%归男方的比例来分配。

于是陷入困境得男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希望能撤销房屋产权

登记,分割房产利益。

03争议焦点

1.房产登记能否撤销?

2.房产利益能否均分?

04案件结果

安嘉律师在接受男方的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安嘉律师建议男方,直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平均分割房产,而不是去撤销房屋产权登记。

男方在听取安嘉律师的意见后,放弃了对撤销房屋产权登记的执着。律师引导男方收集能够证明房屋首付出资及房产性质的相关证据,加以整理。

在庭审过程中,凭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安嘉律师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了精彩的推理和辩论。

在安嘉律师全方位努力下,最终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对于这套房产,按照50%:50%比例进行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女方需支付给男方房屋折价款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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